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模具及10000万件注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6月5日,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300套模具及10000万件注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模具及10000万件注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模具及10000万件注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百花路与育才路交叉口西北角,为新建项目。公司主要主要从事注塑制品(家电配件与IGBT半导体模组模块)与模具(中小型注塑模具及冲压模)的生产,本次验收针对注塑制品(22台注塑机、1台水冷冷却塔、3台破碎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目前实际具有年产8000万件注塑制品(其中家电配件7200万件、IGBT半导体模组模块800万件)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委托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300套模具及10000万件注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13日经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寿环审【2019】20号)。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422MA2TXB445M001Z。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实际总投资为8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6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模具及10000万件注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危废库位于2#车间西南角,危废库建筑面积为20m2,由于厂区危废为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且产生量较少,10m2建筑面积能够满足,故实际危废库位于厂区内西南侧,危废库建筑面积为10m2;环评中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由于产品的不同要求,分别采用管道和集气罩收集,故实际2#车间东侧和西侧注塑采用管道收集,中部注塑采用集气罩收集。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照《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阶段性验收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废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官网,进炎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淝河。
(二)废气
本次阶段性验收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注塑废气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本次阶段性验收噪声主要是注塑机、破碎机、水冷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9t,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6t/a,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塑料边角料产生量为20t/a,不合格品产生量为30t/a,在厂区经破碎后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为0.5t/a,废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液压油桶产生量约0.1t/a。废液压油产生量约0.2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212t/a。危废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蚌埠市康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危废库位于厂区内西南侧,建筑面积约10m2。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文要求,本项目未对环境防护距离提出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30605-09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2~7.9,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38.25mg/L、134.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29.975mg/L、29.8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0.25g/L、11.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1.225mg/L、9.42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均小于0.06mg/L,均满足寿县炎刘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30605-09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27mg/m3、0.106kg/h;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5mg/m3、0.023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60mg/m³)。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55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0mg/m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
厂区内厂房门口外1m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5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中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30605-09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
五、验收结论
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套模具及10000万件注塑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安徽新诚泰模具科技有限公司